可以變更申請公司名稱的!
公司變更名稱,應當自變更決議作出之日起 30 日內申請變更登記,并提交下列文件、證件:
1 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》。
2 、公司股東會作出的變更公司名稱的決議。 (私營就不需要)
主要內容應明確:決定公司更名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。
3 、《公司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》。
4 、辦理變更登記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資格和身份證明。
被委托人應是本公司工作人員或企業(yè)登記代理資格的人員(是本公司工作人員的,應提交工作證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是本企業(yè)工作人員的證明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。是企業(yè)登記代理機構企業(yè)登記代理人員的,提交資料同“設立登記”)。
5 、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。
6 、原營業(yè)執(zhí)照正副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