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合同擔保(不含融資性擔保);項目投資;投資管理;資產管理;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(不含演出);企業(yè)管理咨詢;經濟貿易咨詢;技術推廣服務;會議及展覽服務。(“1、未經有關部門批準,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;2、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;3、不得發(fā)放貸款;4、不得對所投資企業(yè)以外的其他企業(yè)提供擔保;5、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”;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。)
溫馨提示:以上信息僅供參考!要合作或者找工作請多方面考察,以防被騙!